2026年6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医保办发〔2026〕8号)正式落地执行。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再被省界"锁死",您可以跨省为家人支付就医购药费用。全国超1.4万亿个人账户沉淀资金,终于可以从"沉睡"变为"流动"。
政策速览表
一、什么是跨省家庭共济?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指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保缴费。
简单说: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自己用,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
此前,医保家庭共济仅限省内使用,子女在外地上班、老人留守老家,医保余额无法互通。新版规则全面破除地域壁垒,让"异地打工人的余额"能够惠及"老家看病的父母"。
二、共济对象:8类近亲属全覆盖
依据《民法典》对近亲属的法定界定,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包括8类:
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
硬性前提: 被共济人必须是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未参保的亲属无法绑定。
不可绑定的人员: 公婆、岳父母、堂表亲、朋友等均不在范围内。
三、共济额度能用在哪里?
共济资金可用于三大场景:
1.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被共济人在全国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医,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可直接用共济额度支付。
2. 定点药店购药
在全国联网定点药店,购买合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费用,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
3. 代缴参保费用
为被共济人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每年缴费季尤其实用。
不能用于: 超市购物、保健品购买、日化用品消费等非医疗用途。
四、如何开通?三步完成
线下办理: 可携带本人和家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重要提醒: 绑定后约1小时才生效,不要绑定后立刻去药店使用。建议提前绑定,确认生效后再使用。
五、五个常见误区,一次澄清
六、关键法律边界:共济≠借卡
核心区分: 共济是"您的余额代付家人的自付费用",家人必须用本人医保卡就医;借卡给他人使用则属于冒名就医,是医保基金监管的打击对象。
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步扩围
与跨省共济同步推进的,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全面扩围:
覆盖范围: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覆盖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
慢特病扩围: 全国统一62种门诊慢特病目录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含33种慢性病和29种特殊疾病)
备案提醒: 跨省就医前务必先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下降20%-30%。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操作,1-3个工作日可通过
八、7月1日医保退休与养老金正式解绑
与本次新政形成配套的是,2026年7月1日起,国务院国发〔2026〕11号文件将正式执行: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与在当地领取养老金绑定。
这意味着:
跨省务工返乡人员: 养老金转回老家领取,仍可在参保城市办理医保退休,享受大城市高报销待遇
随子女异地养老的老人: 在参保地办好医保退休后,异地居住只需简单备案即可实时结算
灵活就业人群: 养老保险年限不足也不影响办理医保退休,只要医保缴费年限达标即可
办理医保退休的硬性条件仅两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且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标(男25-30年、女20-25年)。
九、实操建议清单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普法要点
跨省共济是"余额共享",不是"待遇共享"——家人看病报销比例不变,仅自付部分可从您的余额扣除
共济≠借卡——家人必须用本人医保卡就医,借卡冒名就医属于欺诈骗保
被共济人必须已参加基本医保,未参保人员无法绑定
绑定后1小时生效,跨省住院需提前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下降20%-30%
7月1日起医保退休与养老金领取正式解绑,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单独办理医保退休